2016-10-21
沪环保评〔2016〕349号
各相关单位:
为规范本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涉及项目变更的管理工作,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本市具体情况,现发布《上海市建设项目变更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作指南(2016年版)》,请在相关工作中予以落实。
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,原沪环保评〔2014〕314号废止。
附件:上海市建设项目变更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作指南(2016年版)
上海市环境保护局
2016年10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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