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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危险废物名录

2016-9-5

  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已于2016年3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。原环境保护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(环境保护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)同时废止。

  环境保护部部长 陈吉宁        

  发展改革委主任 徐绍史        

  公安部部长 郭声琨           

  2016年6月14日             

  附表:国家危险废物名录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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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(2016)版解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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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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